第160章

  一阵热风从身旁卷过,还带着男生身上的汗味儿,池昭完全来不及反应,就眼睁睁看着男生一手连椅子带人往后一拉,随即俯身一捞,就把林雀扛到了肩上!
  椅子腿擦过地板发出刺耳的一声,林雀一手还抓着笔,猛然一吓,本能抬膝狠顶男生胸膛,傅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腿,低喝:“别动!给我揍医院去你就完了!”
  林雀这才看清楚竟然是他,顿时恼怒至极,抓着男生的肩膀挣扎:“你他妈的干什么?!放我下来!!”
  可惜他早就被傅衍先发制人,又不能跟男生动真格,被傅衍抓得死死的。傅衍拍拍他的小腿肚,哼笑:“早说别叫我亲自来抓你了。”
  转眼一瞥旁边目瞪口呆的男孩,傅衍隐隐觉得眼熟:“哦!你是那谁,我先带他走了,劳驾你帮他收拾下书包,晚上送1号楼301寝室,谢了啊。”
  说完也不等池昭回应,就那么扛着林雀扬长而去。
  林雀简直要气疯了!这是什么神经病啊!!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
  狗狗科普:如果你对自己的德国黑背牧羊犬不理不睬,狗狗无聊了就会出现破坏性|行为(比如突然闪现将主人一把扛走
  所以请主人谨慎饲养喔[撒花]
  第112章
  傅衍一直把他扛到电梯里才放下来,经过文史厅值班老师办公桌时,老师一脸愕然,还起身追了两步,嚷嚷说:“别打架啊!有什么矛盾老师能帮忙解决的!”
  傅衍哼笑,回答:“您看我们这像要打架?”
  林雀羞愤欲死,一手抓着男生肩膀一手捂住自己的脸,恨不得把傅衍搓成灰扬了。
  进了电梯,傅衍才刚俯身把他放下来,林雀一拳头就揍傅衍脸上去了。
  傅衍躲闪不及,被打得闷哼一声,颧骨上当即就泛了红,也就林雀个子矮,在他面前不占优势,否则这一拳非得叫他见血不可。
  “第二次了。”
  傅衍在林雀抬脚之前及时关上电梯门,抬手摸摸自己脸,就低低一嘶,狭长的眼睛眯起来,桀骜又危险的亲昵,说:“打人不打脸呢小雀儿,还没人敢这样跟我伸爪子,也就是你……”
  林雀上一秒还在专心做题目,下一秒就被傅衍不由分说从图书馆扛走,甚至手里抓着的圆珠笔都没来得及放下,闻言怒极反笑,抬头冷冷盯住傅衍:“那你打回来啊。”
  傅衍挑眉瞅着他,忽地笑了,说:“我怎么舍得。”
  他一贯这样油腔滑调,林雀烦躁得要命,懒得跟他打口水仗,看着电梯要到一楼,伸手去按四楼的键,被傅衍抓住手腕不准他动,笑道:“好嘛,就去玩一个小时好不好?你说我都邀请你几回了?看在我这样诚心的份上,雀神就赏一回脸?”
  林雀咬牙:“我不玩!”
  电梯门开了,傅衍强行抓着他肩膀把他推着往大门口走,好歹知道林雀吃软不吃硬,放软了腔调哄:“你这才累病倒过,又给自己这么扎实干嘛?平时拼命就算了,大好的周末还泡图书馆?你瞅瞅这儿现有几个人?再说了,埋头死学你当就是好的?先哲说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知不知道?人机器用久了都知道关机保养呢,劳逸结合学习效率才高!”
  林雀被他念叨得一句话都插不进去,跑又跑不掉,被傅衍不由分说推上校车,直气得咬牙,眼睛都瞪圆了,黑漆漆的瞳仁烧得发亮,倒比平常冷冷淡淡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那个模样儿更有生气。
  傅衍看得心痒痒,有心再逗他几句,又怕林雀再给他招呼几下,就只笑吟吟地一声声哄,真是这辈子都没这样做小伏低过。
  他知道这下做得鲁莽,但他心急啊!林雀天天跑去声乐社跟程沨弹琴敲鼓,生病了被戚行简照顾,还跟沈悠有了什么鬼的小秘密,跟盛嘉树就更不用说了,可林雀跟傅衍有什么?
  眼见着一个个超到自己前头去,还叫傅衍耐心筹谋那还不如直接捅他两刀来得痛快,他知道自己必须做出行动来,必须在林雀这儿好好找一找存在感。
  他得让林雀知道,傅衍也是个很有魅力的人,傅衍也能给林雀带来开心和快乐。
  不多时车开到体育馆,大门内能看到很多人来来往往,林雀丢不起那个人,只得跟傅衍下车,把圆珠笔插在衬衫口袋里,冷冷道:“我没带运动服。”
  他的妥协让傅衍眼睛一亮,笑说:“没事儿,早给你预备好了。”
  篮球馆内场地十分空阔,一进门就听到篮球咣当入篮的声音和男生们的欢呼,“砰砰”的闷响和球鞋鞋底擦过地面发出的锐响相交织,碰撞出青春热烈蓬勃的荷尔蒙。
  林雀没来过这儿,傅衍给他介绍:“这是训练场,你要嫌人多,我去借比赛用的篮球场?”
  林雀目光被不远处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吸引,随口说:“不用,这里就可以。”
  傅衍顺着他视线一看,就不是很爽地眯了下眼睛,说:“我打三分比这个漂亮多了,走走走换衣服,一会儿打给你看。”
  说着把林雀推进更衣室,拿了套崭新的球衣和鞋子给他。
  体育馆一楼店铺里有卖各类运动服的,傅衍还真是准备齐全。
  林雀看了他一眼,没说什么,接过来进里头隔间换,不多时出来,傅衍闻声回头,就一愣。
  林雀穿校服清隽优雅,穿休闲服慵懒乖软,一种衣服是一个样儿,此时换了身簇新的篮球服,纯白打底色上描着浅蓝色的边,左边胸膛上是手工绣制的校徽,橄榄叶与剑。
  林雀的四肢从短袖短裤延伸而出,苍白修长,小腿上伤疤没有胳膊那么多,汗毛更是几乎看不见,腿部线条流畅优美,让那两双小腿看起来分外光洁、精致,球鞋上露出一点白袜子的边,包着瘦削的脚踝,傅衍盯着看了两秒,莫名就做出了个吞咽的动作,喉结在颈下倏地一滚。
  林雀黑黢黢的眼睛冷冷盯着他:“你在看什么?”
  “……”傅衍下意识别开视线,又转回来和他对视,眉眼微微发紧,若无其事地笑道,“我眼光不错,就知道这身肯定适合你。”
  “走吧,带你去玩儿,顺便介绍我队友给你认识,你要高兴,咱们就跟他们一块儿打,要不高兴,光咱俩个玩儿更好。”
  说着带林雀出门。两人从训练场中走过去,一个高大健美,眉眼张扬,一个单薄瘦削,冷淡清隽,一旁球场上喝水的、打球的、休息的男生们不约而同扭过头,望向从未在球场上出现的青年。
  林雀出现在拳台上,就把排行悍然推进前十名,出现在舞台上,一曲架子鼓敲得全场嗨翻天,现在突然来了这儿,乖乖,别又出来个球王吧!
  结果林雀一开打,好几个男生就憋不住笑了——岂止不会打?简直就对篮球一窍不通嘛!傅衍跟他两个人在半场打,傅衍一截他,林雀就不会了,抱着篮球一头扎进傅衍怀里头,像只自投罗网的笨兔子。
  傅衍轻松截下球,轻巧地一扭身,就把球投进篮筐里,冲林雀挑眉:“5:0了喔。”
  旁边围观的他的队员们哄的笑开,嚷嚷说:“队长,你这不是欺负人呢嘛!”
  先不说身高差距多大了,关键是林雀打球真的一点技巧都不会,一看就是完全没经过系统训练的,光被傅衍逗着玩儿了。
  傅衍眼角眉梢都挂着笑意,简直太愉悦了,就冲林雀扎到自己怀里那几下,就是林雀再招呼他几拳头都值了。
  就是林雀太瘦了,肩膀上的骨头顶得他生疼。
  开始不到十分钟,林雀额头上已经出了一点汗,抬手捋了下头发,林雀漆黑的眼睛里盛着两点光,盯着傅衍说:“再来。”
  林雀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一上来,就一直打到了六点多。
  他反应快、身手敏捷、学习能力又强,很快就能打得有模有样了,而且男生们很快就发现,林雀是不通技巧,准头却是一等一的好,但凡被他抓到了投篮的机会,那不用看,这球一定就能中。
  男生们看得心痒,就问:“队长!能不能一起打啊?”
  林雀一贯独来独往,现在学校里大多数人还不太敢和他直接对话,这么问着,眼睛却往旁边瞅着林雀。
  傅衍第一反应当然是不能,他只想林雀跟自己两个人玩儿,其他人要多远滚多远,可拒绝刚要出口,却又咽住,转头去看林雀:“怎么样?要不要他们一起玩儿?”
  ——对林雀的怜惜压倒了幼稚的占有欲,傅衍想林雀能多点儿朋友也挺好。
  林雀手里抱着球,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:“行。”
  男生们喜出望外,立马跑去占了个全场,一群人有意无意地给林雀当陪练,有队友给他打配合,林雀三分球一投一个准,惹得旁边围了一圈人来看。
  痛痛快快玩儿了一下午,年轻男孩们很容易就打成一片,起哄叫傅衍请客,带小学弟去美食城挥霍。
  林雀被傅衍搭着肩膀往前走,一面把篮球抱在手里转着,还有点儿舍不得放下的意思,一头乌黑短发在激烈运动中变得凌乱,脸蛋上难得多了几分血色,苍白里透出粉红来,嘴唇也比平时更红润;眼睫被汗水濡湿了,更显漆黑纤长,黑黢黢的眼睛里盛着几点散碎的亮光,冲淡了他身上一贯有的那种阴郁沉默的气质,终于有点儿少年人朝气蓬勃的味道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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